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精神和当前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要求,发挥好市场对生产的引导作用,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合理布局,推动市场建设有序发展,经研究,我部决定组织各地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0—2015)。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背景。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市场流通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批发市场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必要性。包括建设必要性 和建设的政策依据。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区域布局、选点条件和建设内容。主要结合《全国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和《特色农产品区域规划》(2006-2015),对农产品优势产区商品流量大且尚未建立批发市场的提出建设规划、对已建批发市场需提升服务功能的提出改扩建规划(含冷藏保鲜设施等),市场规划重点放在蔬菜、马铃薯、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优势产品上。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市场投资概算、实施进度(见附表1、2)、年度资金测算和效益分析(中央投资按总投资的35%测算)。
(六)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
(一)前期工作。为使规划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前,请各地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批发市场调查研究和定点市场复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市[2009]5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批发市场调查、信息搜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对列入《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县(市)是否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需要升级改造等做深入调查。
(二)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作为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市场建设的重要依据,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如期完成编制任务,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三)提供市场分布图。请各省(区、市)提供已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分布图、拟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分布图,作为规划附件一并报送。
(四)时间要求。请各地在6月底前完成《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10-2015)编制工作,连同农办市[2009]5号文中要求的批发市场情况汇总表、批发市场基本情况明细表一起通过电子邮件上报。以上材料报送至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市场流通处,邮件地址:scsscc@agri.gov.cn
附表1: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及进度安排
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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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 年合计 |
2010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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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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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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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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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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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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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规划市场所在县(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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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改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及进度安排
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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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 年合计 |
2010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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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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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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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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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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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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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场总数 个
改扩建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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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建和改扩建市场请按项目建设先后顺序排列